关于公布《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组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12-22 浏览: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工作部署,化学化工学院制定了《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组会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已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现予以正式公布。


辽宁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12月22日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组会管理实施细则

为有效落实学校关于研究生组会管理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化学学科特点与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实践属性,充分发挥导师及导师团队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一、 总体原则与目标

本方案遵循“学校指导、学院监督、导师主导、灵活实施”的原则。组会是研究生培养的常态化、制度化学术活动平台,其根本目标在于通过持续的学术交流与实践研讨,深化研究生的专业知识体系,训练其创新思维、解决复杂问题及团队协作的能力。学院鼓励各导师及导师团队在此框架下,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团队文化及学生发展阶段,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充实的组会活动。

二、 组织与实施的主体责任

导师是组会设计与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组会的学术质量、育人效果负直接责任。导师应亲自参与并主导组会的策划与进行,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单一导师团队或相近研究方向导师组联合的形式灵活开展。

各导师及导师团队须确保组会活动的定期与常态开展,在正常学期内,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集体学术交流。寒暑假期间的安排,可由导师根据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实验周期或教育实践任务自行规划。

三、 内容范畴与形式导向

组会内容应紧密围绕科研训练与能力培养的核心。组会应着重服务于研究生培养,涵盖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文献与经典著作研读、科研选题研讨、课题进展汇报与交流、热点问题分析、研究成果总结与学术表达等关键环节的讨论与指导。

四、 过程管理与质量保障

导师需负责组会的常规记录与内部考勤,记录应反映核心议题与学术收获。学院将对组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调研,并通过学期总结、师生反馈等方式进行整体质量评价。

研究生应全身心投入组会,将其视为重要的学习环节。对于无故缺勤累计超过规定次数三分之一的研究生,将依据学校规定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学院将把组会组织实施情况作为导师年度考核、评奖评优及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对长期组织不力、流于形式或导师无故缺勤超过当年组会总数三分之一的团队,学院将进行督导并取消其当年研究生教育相关评优资格。

五、 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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