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接收专业、申请材料
1.具体申请条件、接收专业及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请详见学校《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含直博生)学位研究生章程》。
2.考生在复试前需要将所有须提交的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chemqh@163.com;同时,请将纸质版材料邮寄或者交送到学院审核,具体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南院理化楼C515室,毛老师收(0411-82158309)。
二、报名时间、要求及流程
1.凡具备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须在10月10日12点前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2.由学院“审核小组”对报名的推免生(含直博生)申报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分批次进行初审,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含直博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学院组织学科分批次开展复试工作,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含直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三、复试形式和时间
1.复试形式: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形式进行。
2.复试时间: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学科多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网络远程复试选用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复试前组织进行复试模拟演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模拟演练中每名考生连线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考生务必准备好复试使用的设备和环境。对于使用的复试软件、硬件、环境未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连线老师会提出改进要求,考生务必严格落实。
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及系统操作等事宜详见《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网络远程考生须知》(
点击下载)。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出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考核。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1)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交流能力(10分)、专业知识考核(60分)和综合素质(30分)。
各专业复试方式为:线上面试
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各专业专业知识考核科目安排如下:
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化学教学论;
物理化学专业:化学动力学及原子分子结构基础;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复试前学院将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4.复试面试过程中,面试考生与候考场所分离。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带有拍照、摄像、存储和传输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开始面试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面试考生外,任何人员不准擅自出入面试考场。考生在离开候考场所前请务必携带所有个人物品,面试后不允许再次进入候考场所。
5.推免生(含直博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复试前考生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生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者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6.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我校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关于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口语交流能力。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学院(学部)、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遵循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被我校拟录取的直博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
5.推免生(含直博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报到时(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存在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者;
(5)拟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6)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7)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6.拟录取结果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六、其他
1.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2.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由化学化工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一切以学校相关文件为执行标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含直博生)学位研究生章程》和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11-82156801(郝老师);0411-82158309(毛老师)。
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
辽宁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