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宫利东

副主任:杨梅、矫成奇

委员:赵东霞、金晶、郝强、王连月、孙越、张治广、翁前锋、石玉坤、李坤、王立新、徐缓、

          李杰兰

秘书:王万鹏



院级教指委职责辽师大校发〔2018〕107号】:

(一)负责制订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二)与学院教师聘任考核小组共同认定各学院的教师授课资格;

(三)负责全方位监督学院的教学和培养的质量;

(四)承担学校教指委委托的其他教学有关工作;

(五)承担学院委托的其他教学有关工作。